60畝土地變20萬畝?湖南高院一判決書現317處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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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聲網:“20萬”畝地之爭 湖南高院一判決書現317處筆誤)
60多畝土地在判決書上搖身一變成了20萬畝,橫跨四??;“38891407元”判成“38891407萬元”,幾千萬債務瞬間上升至天文數字;“建行五一路支行”代替“工行五一路支行”陷入官司。
這些“筆誤”來自2014年12月11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出具的一份民事判決書,事關一起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糾紛案。案件原告長沙金霞開發建設有限公司(下稱“金霞公司”)向《華夏時報》記者指出,這份33頁的判決書竟然出現了317處筆誤,平均每頁出錯多達9.6個。除了標點符號、病句等低級錯誤外,機構名稱、涉案金額等內容也出現了錯誤。
涉案土地面積翻3000多倍
原告金霞公司向記者提供了這份判決書。筆誤已經用紅筆進行過更正,不少頁面上的紅色手寫筆記看上去密密麻麻。
其中有一處筆誤非常醒目。上述涉案的國有土地面積43000平米約合60多畝,位于長沙市開福區。判決書中指出,土地的四至坐標是東北向X-106680.328、Y-49099.555;西北向X-106606.352、Y-48822.448;東南向X-1066525.352、Y-49139.335;西南向X-106451.799、Y-48863.881。
但金霞公司提供了一份去年6月,由開福區法院委托湖南萬源土地房地產評估測繪有限公司對其名下土地進行測繪的測繪鑒定報告。其中顯示,上述坐標圍合的土地面積為133011362.53平方米,約合20萬畝,覆蓋湖南、湖北、河南、山西4個省份,比涉案土地的面積增加了3000多倍。
該案被告是長沙市交通運輸局(下稱“交通局”),其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提起反訴。他們向法院提供的反訴狀后有附件《爭議土地基本情況》,其中注明了涉案土地的4個點8個坐標。庭審中,交通局也提交了《土地分割坐標圖》作為證據,也注明了涉案土地的坐標點。法院認可交通局證據的真實性并予以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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